摘要: 运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南通某公司乙烯储罐进行火灾爆炸事故后果研究。结果表明,安全补偿前,乙烯储罐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后果危险程度为“很大”,暴露半径为49.15 m、暴露面积为7 585.37 m2;采取针对性的工艺控制、物质隔离和火灾防控措施后,安全补偿后的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危险程度为“较轻”、暴露半径为20.64 m、暴露面积为1 337.67 m2。研究表明,通过安全补偿措施可有效降低乙烯储罐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但在实际运行中,乙烯储罐火灾爆炸的暴露半径、危险暴露区域的影响范围仍超过储罐围堰的防护距离及保护面积,需进一步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安全风险。